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履行校党委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的职责。
2.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和中心任务,主持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搞好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定期检查本部门干部履职情况,抓好本单位教职工队伍建设。保证本单位的稳定与安全,避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4.协助党委书记组织好校级中心组学习、督促检查院(系)处级中心组学习。
5.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每年联系实际撰写管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某一方面的论文、调研报告。任期内公开发表1—2篇。
6.勤政廉政,接受党内外的监督,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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