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搜索
公告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建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
2019-01-21 08:5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019年1月1日,由中宣部主办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学习平台”)正式上线。建设学习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大学习的有力抓手,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创新“互联网+理论武装”的有益探索。该学习平台基于互联网PC端和手机APP信息化平台,通过构建网上学习组织架构,旨在实现党员干部群众有组织、有指导、有管理、有服务的学习。为推动建好用好学习平台,根据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系统关于建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按照自上而下、分级管理,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全面覆盖、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学习,着力实现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体党员、广大师生,促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的目的。

二、工作任务

1.推动下载使用。各单位要把学习平台作为开展党员教育的有效手段,根据1月18日下午学校“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培训要求,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广大党员点击“学习强国”(网址:https://www.xuexi.cn/)网站,扫描下载学习强国APP,实名注册并登录学习平台,确保尽快实现党员全覆盖。要积极组织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使用学习平台,充分利用开学、五四青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着力推介学习平台,动员非中共党员的教师和学生主动使用,提高学习平台吸引力影响力。

完成时限及要求:2019年1月28日前完成全体党员注册使用,并覆盖一定的非中共党员师生群体。

2.组建学习管理员、通讯员队伍。各单位要组建各级学习管理小组,由管理员、通讯员组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指定专人担任学习管理员,负责组织指导所管理的各党支部学习管理员开展工作;每个党支部设立一名学习管理员,负责本支部组织学习、督促检查、工作总结等工作。

完成时限及要求: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21日前报送《天津师范大学二级党委学习管理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彭永刚办公网邮箱,纸质版(盖党委章)交至办公楼A424室。各单位学习管理员要根据培训要求,熟知“学习强国”APP下载安装、主要功能和使用流程,完成实名认证并负责搭建学习组织架构。

3.建立学习组织架构。学习组织架构是学习平台管理服务系统的骨架和基础,是进行学习管理、开展学习服务的依托。党委宣传部负责推动建立我校学习组织架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推动建立本单位学习组织架构,将本单位全体党员都吸纳到学习架构之中。非中共党员不加入党组织的学习组织架构,但可以下载、登录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并获取相应积分。

完成时限及要求:2019年1月28日前,各单位全部建立学习组织架构,并将本单位全体党员都吸纳到学习架构之中。

4.搭建供稿系统链路。学习平台设有全国供稿系统,接受各单位提供的优质稿件。各单位通讯员负责稿件编发工作,并将本单位稿件通过学习平台供稿系统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收集、审核各单位报送的稿件,并报市委教育工委宣传处。

完成时限及要求:长期坚持。

5.建立网评员队伍。各单位要依托现有的网评员队伍,加大支持力度,着力打造一支“能打胜仗”的学习网军。要充分发挥网评员队伍的积极作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撰写网评文章,组织评论和转发,形成“强大、高质、有序”的学习平台评论体系,打好正面宣传主动仗。

完成时限及要求:长期坚持。

6.积极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各单位要在建好学习平台基础上,着力推动广大党员群众用好学习平台,不断增强学习平台的粘合度、亲和力和影响力。要进一步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学习、读书、征文、竞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以学习平台为重要载体带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积极营造全党学习、全民学习的浓厚氛围。

完成时限及要求: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平台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阵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将学习平台建设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使用,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将政治理论学习搬上屏幕,融入日常,组织广大党员运用好学习平台,推动本单位不断深化学习效果。

2.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把建好用好学习平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级党组织学习管理员,确保在2019年1月28日前完成全体党员注册使用,完成我校学习组织架构搭建。党委宣传部将会同组织、人事、学工、团委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学习平台推广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学习平台推广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3.加强平台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学习平台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党员基本信息,及时因党员党组织关系变更,并根据党员流动情况做好学习组织解散或重命名工作。要充分发挥学习报告、学习积分等产品的督促、激励作用,提升平台管理效能。

4.确保学习成效。学习平台采取“学习+管理”“内容+技术”的开发模式,能够对学习过程进行指导、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估、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学习平台的技术优势,积极探索利用学习平台的新方式新方法,针对教师、学生等不同群体研究制定各类学习计划、考核办法等,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学习平台基本处于活跃状态。学校将适时通过多种方式对学习平台使用情况开展督导,深化学习效果,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学习平台有关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

联系人:彭永刚     联系方式:23766581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月21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天津师范大学 |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邮政编码:300387 | 电话:022-23766581 | 管理员:艾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