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师范大学委托,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师范大学校园LED电子屏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 天津师范大学校园LED电子屏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 HZ19-317-121B
二、项目内容
1.主要标的:
本项目分为 1 包
第一包: 校园LED电子屏 ,预算 35.91 万元
2.简要技术规格及数量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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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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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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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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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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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LED显示屏、户内LED显示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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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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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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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网上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项目总预算:人民币 35.91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
2.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 年 10 月30 日至2019年 11 月 05 日报名并出售标书,每日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左侧)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电汇或直接购买(标书发售截止日之前)
直接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电汇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ezhongzb1@163.com)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 400 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11 日 9:15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 11 月 11 日 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八、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2.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3.联系人: 孙老师
4.联系方式: 022-23766401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
(1)磋商文件咨询:张老师 022-86397868转806
(2)财务往来咨询:赵老师 022-86397868转815
(3)报名咨询:何老师022-86397868转816
(4)合同咨询:常老师022-86397868转809
3.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4.邮编:300384
5.电子邮箱:hezhongzb1@163.com
6.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行号:105110052466)
7.账号:12001617401052500260
十、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